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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发,男,195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因热爱法律,立志为社会、为千万个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专业,并兼修了对外经济专业本科...[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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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发表于:2008年11月21日
您好!
最近金融影响,我12月15日就一年合同到期,我就可以办理辞职。公司说只给两个月底薪作为给予的失业补偿金,我想知道补偿的这些合理吗?另外公司给予的失业补偿金和劳动福利的失业金有冲突吗?
2.我去年11月22日进公司的,我想在离职前休年假,但领导说公司有规定,年假只能在1月份开始修,这似乎也违反了劳动法?另外公司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如果按这样的话人家干一年不是都是没有年假了。
3.公司最近老想着法子裁员,好多员工都被强迫签订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间无任何福利待遇,签订的理由都是个人原因,请问这样的停薪留职单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公司胁迫欺诈?
刘律师回复:

黄鸿雁
发表于:2008年11月21日
我是07年三月到力大五金上班的,六月签的劳动和同,现在12月分我公司要裁员,我在名单中,我现在已经怀孕2个月了,公司暂时还不知道。因为我从十月就开始调休了,如果我被辞退,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呢!我的基本工资是850
刘律师回复:

Jason
发表于:2008年11月21日
我公司之前聘请了一个兼职会计,公司解聘她之后她将公司的一些重要的财务文件及一些财务账户密码扣押在手上。她这个月只上了几天班,公司决定补偿一个月工资,而她很不满意,要求3个月的工资补偿,主管没有同意她的要求。之后她到公司威胁说如果公司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就要搞的公司无法出货,并要搞的公司关门,这些话都被录音。之后她又向财务税务部门举报说公司财务无证上岗等。请问刘律师,这些事情我们是否可以到法律部门解决?
谢谢!
刘律师回复:

丁华伟
发表于:2008年11月21日
2008.10.28晚,我在家不慎将左手小指划伤,深可见骨,肌腱断裂,不能伸曲,到斜塘娄封医院就诊,医生没有帮我拍x片,也没有帮我做肌腱缝合手术,只是做外皮缝合手术,告知手术成功!手术后6天换药,手指不能伸曲,医生再次告知肌腱断裂,没有手术条件,要到总院或大医院治疗.
后到九龙医院治疗,医生说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肌腱缝合最佳治疗时间6小时内)手术风险大.2008.11.03入九龙医院住院治疗,再次手术,臂丛麻醉,找寻肌腱,因肌腱断裂时间过长, 肌腱已严重萎缩,手指,手掌,手腕三处切开,寻到肌腱缝合,术后二周,现肌腱粘连,现在不能伸,也不能弯了,需再次手术,
由于斜塘娄封医院误诊,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斜塘娄封医院应承担多大责任?
刘律师回复:

王波
发表于:2008年11月21日
我是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我签了一套40万的二手房,购房定金是10000,买方现在要违约,违约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刘律师回复:

zhang8968692
发表于:2008年11月21日
刘律师:
      你好!!
      我是一名来苏州吴江打工的农民工!
      我要咨询的是我的工资条和我银行卡上的金额不符!!
      我的工资条上面是我应发2120!!
      但是我的银行卡上面只有1800这是怎么回事!!
      麻烦你给我解答一下我急需这比钱!1
但是就是少了300元!!
      我是离职的员工!!因为经济的问题麻烦你给我解答一下!!
      谢谢!!
刘律师回复:

Anny
发表于:2008年11月19日
刘律师:
    您好!有个问题向您请教,请帮忙解答:
    我在苏州园区一家台资企业上班,公司因搬迁至上海,将不愿到上海的人员遣散,(上海厂与苏州厂属两个不同名,且法人代表都不同)。我现在正怀孕三个月,也不去上海,如果公司遣散我,不知如何赔偿才是合理?(公司每个月都要交22.2%的公积金,若遣散它也会算为赔偿吗)请帮忙,感激不尽!
                                               欧阳琳  2008/11/19
刘律师回复:公司搬迁你不去责任不在公司,可按正常合同到期处理,公司按每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给你作为补偿。来电:13052809688

崔海浪
发表于:2008年11月18日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

        我有以下关于劳动法的问题向您咨询!

       我是一个外地来苏州打工的,2005年面试工业园区一家做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弱电小公司,当时的工资是1200/月,上班大半年后也就是2006年10月,工资加到1800/月,我被公司安排在北京出差,一直到2008年4月份,因为长时间的出差在外,我真的不想出差了,我就向提出了辞职,与2008年5月正式离职然后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没想到我到新公司上班3个月后,我以前的这家弱电公司要我回到公司继续工作,还给我把薪水加到2500/月,考虑一下还是苏州比较适合自己,所以于2008年8月我又回到以前的公司。回到公司后的3个月后也就是11月初,公司领导说因为目前金融危机,他准备把苏州的办事处(总公司在上海)关闭,如果我们有谁想去上海公司上班也行,但要无条件听从公司的任何出差决定,如果不想去上海,你们就于2008年12月30日后不要来上班了,苏州办事处正式关闭。

       从我2005年11月进这家公司起,公司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类的东西,没有任何保险,每个月财务只是把你的固定薪水打入银行卡内,没有什么工资条,只有公司给我们印制的名片。现在有新劳动法出台,我想咨询一下您,向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遇上金融危机苏州公司关闭,我们又不想去上海,我们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刘律师回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来电咨询:13052809688

黄先生
发表于:2008年11月18日
刘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我们计划在国外进口一些物品来国内销售,因为国外能找到合适的路子,东西进货会比走代理比较便宜。
但是发现这个品牌在国内有总代理,请问,如果我不是走的生产厂家,同样跳过国内的总代理,只是从国外个体经营户那进来的产品在国内销售是否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呢?
非常感谢!!!
刘律师回复:你如果跳过国内的总代理是属于侵权的。来电:13052809688

wweand
发表于:2008年11月17日
刘律师您好!我有点事想向您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2006年从网上面试到一家公司做技术员,今年6月合同到期后又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我属与公司正式员工,由于我所在的部门经营不善要搬迁到其他地方的分公司,1 |我想问如果公司要求我过去我可以不过去吗?因为我是与这边公司签的合同,2  如果公司把我调到其他部门去我可以选择不去吗?因为我面试的是这个部门如果调到其他部门的话就不是我的专业了,3 如果公司把我裁掉的话,公司应该怎样赔偿我,因为我现在还与公司有3年合同期
刘律师回复:你去不去分公司是看你与他公司签订的合同,一切按合同执行.如果公司违反合同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咨询电话:1305280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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