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成立于2006年,是苏州较早的法律咨询门户网站,至今已有6年。来访网友超过100万人次,接受网络咨询5000余次,通过网络联系电话咨询50000多次,形成案件1000多例,保护企业和个人财产过亿元。
保暖内衣健康电子烟
刘志发律师介绍

苏州律师网创建于2006年6月,是苏州较早的公益性法律咨询门户网站。来访网友超过100万人次,接受网络咨询5...
律师在线答疑

 发表于:[2012-2-8]
商品房本已经延期交期57天,现经验收后发现存在些许问题,需进行整改,我没有签字交接,那么这些整改日期是继续算在延期内的吗(其中又经过了一个年假)?那么开发商的延期日期应该是算到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吗?还是就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呢?
刘律师回复:
建议你把合同带来看一下,联系电话13052809688

梁双 发表于:[2012-2-8]
我是2010年11月被车撞伤的2011年12月取钢钉,现在要去做伤残鉴定,想知道需要哪些手续
刘律师回复:
可以由交警部门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委托证明,到司法鉴定机构去鉴定,联系电话13052809688

王杰 发表于:[2012-2-8]
刘律师:你好!劳动纠纷上诉法院,没开庭之前,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不影响裁决结果吧?因为纠纷是涉及我合同到期,公司违约不承认我续签新合同。还有失业金可以领多少呢?我在那家单位社保交了2年。谢谢回复!
刘律师回复:
失业金需要咨询社保局

王娜 发表于:[2012-2-8]
我有一个孩子3个月,我要和我先生离婚,他不同意。我离婚的原因是他在认识我之前就有病,他和他的家人都瞒着我,结婚时也没有体检。
刘律师回复:
如果是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病情,可以申请确认婚姻无效。联系电话13052809688

胡君 发表于:[2012-2-8]
我和我前妻离婚的时候,2010年签订了离婚协议:基本所有的财产都规了她,但是她要在5年内付我10万,第一次付款应在2010年5月付我2万,但是我屡次向她要钱,她都拒不付款,我应该怎么办啊?
刘律师回复: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联系电话13052809688

林剑凤 发表于:[2012-2-8]
我表哥的儿子犯诈骗罪被对方起诉,涉案金额人民币约60万元,现已进入开庭审判阶段,如果把钱还了会减刑吗?能减几年? 
刘律师回复:
如果退钱,法官量刑的时候可以考虑,联系电话13052809688

林剑凤 发表于:[2012-2-7]
我表哥的儿子犯诈骗罪被对方起诉,涉案金额人民币约60万元,现已进入开庭审判阶段,请问会判几年,判了刑以后钱还要还吗?
刘律师回复:
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咨询电话:13052809688

老四 发表于:[2012-2-7]
       请问:姐弟四个,我作为弟弟最小,上面3个姐姐。赡养父母的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应该平摊还是儿子一人承担?(父母对四个子女的抚养是:老大高中毕业,老二初中毕业,老三大学本科毕业,老四中师毕业。我19岁毕业后就不再拿父母一分钱,就是娶妻生子等都是这样)二老都已经七十多岁,我以后该怎么办?自己的收入又不多(苏北做教师,一个月顶多3000元)。谢谢!
     
刘律师回复:
儿子和女儿均有义务赡养父母。

大姐 发表于:[2012-2-7]
律师你好我是湖南一妇女现在夫妻二人在无锡我想离婚如果不回湖南该怎样申请,我只有一男孩如果离婚该怎样才能把孩子判给我。
刘律师回复: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在无锡有经常居住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你可在无锡起诉,至于孩子法院会考虑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wendy 发表于:[2012-2-7]
如果购买一家已经经营6年准备注销的公司有什么风险?变更股东后是否要承担前公司的债权债务义务?
刘律师回复:
在签订公司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原公司股东的相关连带责任,尽量避免风险。转让后的公司仍要承担债务,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

热点文章
H&M再上服装质量监督"黑榜" 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相符
政治化人权逻辑否定不了中国人权进步
百事"纯果乐"橙汁中发现极少量杀菌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贪官“U形腐败”暴露监管之弊
论消费者保护的法律选择模式(下)——欧美模式与中国模式之比较、启示与思考
天津海事法院披露康菲溢油事故养殖户赔偿案立案过程
对死亡赔偿金划分城乡区别引发同命不同价之争的再思考
杀人犯外逃16年终归案 跨省当选政协委员
业银行与客户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性质的?明确这一性质的意义是什么?
更多...
刘律师介绍

苏州律师网创建于2006年6月,是苏州较早的公益性法律咨询门户网站。来访网友超过100万人次,接受网络咨询5000余次,通过网络联系电话咨询50000余次,形成案例1000多余件,保护企业和人民财产过亿!

苏州律师网,秉承着既有专业特色和行业背景,结合赏心悦目的网页、权威丰富的内容,为百姓提供一个充实而实惠的法律空间,让所有法律需求者可以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服务。

刘志发,男,195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因热爱法律,立志为社会、为千万个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专业,并兼修了对外经济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1990年起开始跨入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行列,1994年正式考取律师资格,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曾代理、参与了数千起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为农民工兄弟讨回了工资、为企业保护了知识产权、为当事人化解了家庭矛盾、为创业者提供了法律帮助,为失足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回正途……因工作认真、踏实、仔细、有效而受到当事人的首肯。刘志发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经济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和各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的代理,成功代理的刑、民、经济案件达千余件,并且为近百家大型及外资企业和家庭担任过法律顾问,避免了无数的潜在纠纷,给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刘志发律师具备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心中充满着热情、正义,在为当事人维权的过程中,吃苦受累在所不辞,多年的维权跋涉,使他获得了社会的公认和好评,在当事人眼中,刘志发律师是一位仗义执言维护合法权益的勇士。难得可贵的是刘志发律师在成为苏州知名律师后,并没有像个别律师那样,只顾低头挣钱,而是追从自己的理想立志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不但主动承接了一些疑难法律援助案件,还利用节假日义务接待法律咨询上千人次。

在苏州律师界,刘志发律师以 “日夜急行军”的速度飞跃发展,他的团队从起初的一名律师一名助理,发展到多名律师多名助理,再到目前成立了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而他本人的身份也由办案律师、团队领导人变为现在的主任律师。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一直遵守律师执业规范,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以提供优质、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创法律服务之先河,以唯实、唯信、唯法、唯效为理念。所里拥有一批专业理论基础深厚、业务精通、充满朝气、团结合作的律师群体,现有执业律师10名,实习律师多名,均在国内著名高等学府受过正规、严格的法学教育及专业培训,并不断根据社会需求强化自身的道德培养和素质教育。水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涵盖公司、外商投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关系、教育、行政、金融、税务保险、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涉及民事诉讼、商事、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内外仲裁、非诉讼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等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多年来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为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刘志发律师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还专门成立了律师顾问团以团队的形式,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了各类普法知识宣传活动:送法到军营,解决军人家属的后方支援的困难问题,解答了各种不同的法律需求;送法到企业,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各种纠纷;送法到社区,解决邻里纠纷、物业管理所面临各种法律上的实际问题,不仅解决了政府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热烈欢迎。

刘志发律师爱岗敬业、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一丝不苟地为劳苦大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等优秀事迹也受到了诸多媒体的普遍关注。2004年4月,江苏盐城《新都报》记者得知刘律师竟愿为家庭贫困的当事人几次北上大庆牡丹江打官司,期间过着打地铺、啃馒头的生活后,深受感动,在报纸上发表了《志在维权-记原中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志发》一文。2006年10月,刘志发代理的“苏州潘家姐妹三套房子莫名易主”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省市各媒体纷纷参与报道,中央电视台二套《法治在线》栏目组更是连夜赶来苏州采访录制节目,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于2006年11月30日晚9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

2007年4月,由于多次为当事人维权,为其获得尊严,挽回损失,刘志发律师在江苏省万名律师中脱颖而出荣获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的“维权之星”称号,并拍摄了水城所宣传片。水城律师事务所在做好本职工作和正常的网络推广外,还与《江苏法制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幸成为《江苏法制报》的理事单位,经常在该报上就一些疑难复杂的专题案例进行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法律观点,进一步推进苏州市的普法进程,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2007年9月被苏州市平江司法局指认为苏州唯一的只有8位律师参加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委员。

2007年8月,苏州一高复班以重奖来“忽悠”贫困生,贫困生追讨奖学金无果,刘志发律师通过媒体获知这一遭遇后,主动表示免费为其打官司,苏州《名城早报》、《姑苏晚报》等报纸均作了详细报道。每逢苏州广电总台、《苏州广播电视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时空》杂志等媒体就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纠纷前来请教刘志发律师时,刘志发律师都热情地给予对方法律上的支援和帮助。《75名“安迪”学生遭遇毕业之困》、《签合同后退房,定金可返还?》《最低消费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谁造就了房奴?》《儿子为钱私卖父母房》《环卫工人车祸身亡引发索赔纠纷》、《业主怒堵小区大门讨说法》、《拆违章建筑也需征得同意》等媒体报道的数百起索赔案件以及苏州市《新闻夜班车》的法治新闻,刘志发律师都参与过法律点评,在江苏省深受好评。

2009年2月,董某其在湄长路南门汽车站对面吴门桥某公司内因单位领导欠其工资,拿了刀将领导砍伤,公安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3月23日向检查院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刘律师的协调和沟通,检察院最终以董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阶段经过刘律师的辩护,最终以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随着经济的发展,犯罪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刑事案件也在急剧增加,刘律师目前主动考虑刑事辩护并在2008年获得“2008中国刑辩大律师”称号,成功办理了许多刑事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刘志发律师在工作中勤奋敬业,刻苦钻研,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精神,遵守严密的律师执业纪律。愿为当事人所想,敢为当事人所讲,努力为当事人所做,在办案中能为当事人争取节约每一分钱,深受当事人的好评,是一个有着丰富阅历、能独挡一面、有扎实功底、能言善辩的好律师。


刘志发律师联系方式:
执业证号:13205199510925909 手 机:13052809688
邮 件:lzf@suzhoulaw.com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西泰华8楼839室(人民桥北,南门公交站台下)

我的团队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图片
中国访谈照片
中国访谈照片
刑事辩护网http://www.szxsbh.com/
刑事辩护网http://www.szxsbh.com/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讨论发表意见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讨论发表意见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讨论之前在政府工作当中所起到的作用并制定未来工作计划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讨论之前在政府工作当中所起到的作用并制定未来工作计划
刘律师在南京雨花区法院开庭
刘律师在南京雨花区法院开庭
刘律师在南京高院开庭
刘律师在南京高院开庭
刘主任出差至内蒙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与蒙牛集团打官司为苏州晨海食品商行的代理赢得胜利
刘主任出差至内蒙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与蒙牛集团打官司为苏州晨海食品商行的代理赢得胜利
刘主任出差至内蒙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与蒙牛集团打官司为苏州晨海食品商行的代理赢得胜利
刘主任出差至内蒙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与蒙牛集团打官司为苏州晨海食品商行的代理赢得胜利
刘志发律师携手平江司法局在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刘志发律师携手平江司法局在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刘志发律师参加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律师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大型广场法律咨询
刘志发律师参加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律师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大型广场法律咨询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参与苏州2009年3•15大型维权公益活动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参与苏州2009年3•15大型维权公益活动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走进立达超微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所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走进立达超微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所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与苏州市高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翔就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市高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翔就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红麒麟塑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经理就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红麒麟塑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经理就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交谈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普法活动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普法活动
刘律师参加平江区司2008年度工作总结
刘律师参加平江区司2008年度工作总结
刘律师被授予
刘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狮子林管理处邀请刘律师给职工培训新劳动合同法
狮子林管理处邀请刘律师给职工培训新劳动合同法
刘律师与平江区卫生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卫生局签约
刘律师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约
刘律师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民政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民政局签约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平江司法携手水城律师义务送普法宣传册4万本
平江司法携手水城律师义务送普法宣传册4万本
刘主任参加平江司法局在三山岛举办的2008年行政报告研讨会
刘主任参加平江司法局在三山岛举办的2008年行政报告研讨会
刘主任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力培训班>会议
刘主任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力培训班>会议
刘律师去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在天安门前留影
刘律师去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在天安门前留影
刘志发律师荣获江苏省电视台授予的“维权之星”称号
刘志发律师荣获江苏省电视台授予的“维权之星”称号
刘志发主任代表平江区全体律师事务所发言
刘志发主任代表平江区全体律师事务所发言
刘志发主任被聘为苏州和协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志发主任被聘为苏州和协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志发律师在平江区蒌门街道五五普法讲座
刘志发律师在平江区蒌门街道五五普法讲座
联系我们
点击查看大图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泰华商城西楼边邮政储蓄3楼
电话:13052809688
传真:0512-65161881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加入收藏咨询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13052809688,传真:0512-65161881 电子信箱: lzf@suzhoulaw.com
苏州万网 全程策划 您是本站第 1529155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