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成立于2006年,是苏州较早的公益性法律咨询门户网站,至今已有4年。来访网友超过100万人次,接受网络咨询5000余次,通过网络联系电话咨询50000多次,形成案件1000多例,保护企业和个人财产过亿元。
刘律师介绍

刘志发,男,195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因热爱法律,立志为社会、为千万个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毕业于苏州大...
律师在线答疑

feizhengyong 发表于:[2010-9-4]
您好,刘律师。9月3号下午大概四点半到5点之间,我家里人在门口被一白色车子撞了,脚踝断了。可恨的是肇事车辆跑了,现在人已经在医院准备手术,当地的交通部门也只是随便看了看,我想能不能请个律师,这样有助于对肇事车辆的追查?主要是怕交警部门工作懈怠,因为我们那里只是个小镇,跑他们不认真查,让肇事者逍遥法外。如果我起诉的话是不是一定要抓到肇事者?谢谢您了。
刘律师回复:
如果知道肇事者的车辆信息,或者有监控信息,可以要求交警部门予以查处

liang 发表于:[2010-9-3]
工厂从吴中区石湖路搬到越溪,不去能否得到赔偿
刘律师回复:
如果你和单位有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另外可以协商解决

小静 发表于:[2010-9-2]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就是刑事案件通知书下来了,请律师的话大概多久可以见到当事人?如果家属要求见当事人的话可不可以的?大概什么时候才能见当事人,(强奸案)
刘律师回复:
如果民警没有特殊情况当即可以会见,但是家属不可以会见到当事人,如有需要请立即与我联系:13052809688

张涛 发表于:[2010-9-2]
生份证被别人盗了,能不能拿我的生份证办信用卡。
刘律师回复:
办卡必须要自己的身份证

小丁 发表于:[2010-9-1]
刘律师:你好!
    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异地网友,他说他是浙江安吉做转椅销售的经理,并给我看过他的身份证,出去消费他会抢着付钱,一点也不看不出是骗财还是骗色,正因为他的所谓的真诚与关爱打动了我,并与他交往,而且有了夫妻之实,因为他说他离婚了,只要我也离婚了,就跟我结婚。还曾经不止一次跟我借过钱,每次也都会说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我借钱给他都是通过银行转汇,他还钱有时是当面,如果我催得急他也会电汇,现在钱也基本还清。最可恶的是还利用我对他的信任套取了我亲人、朋友和同事的一些真实资料。前些日子,他的一些举止行为引起了我的怀疑,便在他QQ空间里找到一个经常光顾的女网友联络了一下,结果都让我们感到吃惊,他跟我们两人同时保持着关系,而且有几次是第一天在她那里,第二天就赶到我这里。那个网友虽然现在已经跟他分手了,但与我联系上后,感到异常气愤,估计可能还有很多女性受到了他的欺骗,便把他的丑恶行为通过网络QQ公布了出来,我也出正好利用这个跟他提出了分手,他竟然用电话威胁我也让我成为网络红人。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有没有违法,构成犯罪?能不能受到刑法制裁?
刘律师回复:
如果他利用手上的东西威胁你,是不合法的,不过需要证据

黄柳柳 发表于:[2010-9-1]
我家房屋拆迁,得到安置房没有产权,这以后会有麻烦吗?和有产权的有分别吗?
刘律师回复:
安置房一般要等几年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这个办理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不用担心

小陈 发表于:[2010-9-1]
刘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合伙老板的厂里上班,当时有四个老板一起合伙,并每人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作为合伙公司的财产。可是由于权益关系,他们合伙了四个月说要散伙。并把车卖掉。但是对我却未作任何补偿,我当时也没有签订合同。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
刘律师回复:
应该索要工作期间的正常工资

吴宏 发表于:[2010-8-31]
当事人51岁,是三级残疾人,今年在厂里上班是右手小指和无名指被机器齿轮压伤骨折,经住院治疗得出结论右手小指恢复的可能性很低,请问这种情况能定几级残疾,可赔偿多少
刘律师回复:
九级左右,赔偿数额应在十万左右

薛建民 发表于:[2010-8-31]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11年,现效益不好,现在单位只以8000元叫我们回家,我们现在想请你帮忙瞧一下,我们做了这么多年,就得到这么点补偿心里不服气,想请你帮忙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刘律师回复:
上班超过十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单位辞退你不合理

王耀家 发表于:[2010-8-31]
我是名实习生,公司让我做职业病岗位,我想问下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实习生不可以做职业病岗位。
谢谢
刘律师回复: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不过对于特殊岗位应该有特殊的要求

热点文章
上海世博推广歌曲著作权存在纷争 被暂停使用
女职员不堪总经理骚扰 拍下对方裸照敲诈
延庆马场看马人被杀案续:马场否认雇佣关系
应聘不成反丢原工作迁怒招聘单位 应聘者索赔
陕西首例业主被物业公司殴打致死案开庭
陆幽告黄健翔案二审开庭 陆幽庭上穷追不舍
"天价捞尸"调查情况:陈波涉敲诈勒索 已被拘留
法理学随想录之一:我们何时会想起法律
“钓鱼式执法”让我们反思什么
警察执行公务被狂犬病狗咬伤索赔2万精神抚慰金
更多...
刘律师介绍

刘志发,男,195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因热爱法律,立志为社会、为千万个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专业,并兼修了对外经济专业本科的全部课程。1990年起开始跨入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行列,1994年正式考取律师资格,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曾代理、参与了数千起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为农民工兄弟讨回了工资、为企业保护了知识产权、为当事人化解了家庭矛盾、为创业者提供了法律帮助,为失足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回正途……因工作认真、踏实、仔细、有效而受到当事人的首肯,在将近20年的法律工作中,刘志发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且成立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

刘志发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经济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和各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的代理,成功代理的刑、民、经济案件达千余件,并且为近百家大型及外资企业和家庭担任过法律顾问,避免了无数的潜在纠纷,给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刘志发律师具备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心中充满着热情、正义,在为当事人维权的过程中,吃苦受累在所不辞,多年的维权跋涉,使他获得了社会的公认和好评,在当事人眼中,刘志发律师是一位仗义执言维护合法权益的勇士。难得可贵的是刘志发律师在成为苏州知名律师后,并没有像个别律师那样,只顾低头挣钱,而是追从自己的理想立志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不但主动承接了一些疑难法律援助案件,还利用节假日义务接待法律咨询上千人次。

在苏州律师界,刘志发律师以 “日夜急行军”的速度飞跃发展,他的团队从起初的一名律师一名助理,发展到多名律师多名助理,再到目前成立了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而他本人的身份也由办案律师、团队领导人变为现在的主任律师。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一直遵守律师执业规范,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以提供优质、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创法律服务之先河,以唯实、唯信、唯法、唯效为理念。所里拥有一批专业理论基础深厚、业务精通、充满朝气、团结合作的律师群体,现有执业律师10名,实习律师多名,均在国内著名高等学府受过正规、严格的法学教育及专业培训,并不断根据社会需求强化自身的道德培养和素质教育。水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涵盖公司、外商投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关系、教育、行政、金融、税务保险、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涉及民事诉讼、商事、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内外仲裁、非诉讼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等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多年来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为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刘志发律师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还专门成立了律师顾问团以团队的形式,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了各类普法知识宣传活动:送法到军营,解决军人家属的后方支援的困难问题,解答了各种不同的法律需求;送法到企业,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各种纠纷;送法到社区,解决邻里纠纷、物业管理所面临各种法律上的实际问题,不仅解决了政府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热烈欢迎。

刘志发律师爱岗敬业、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一丝不苟地为劳苦大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等优秀事迹也受到了诸多媒体的普遍关注。2004年4月,江苏盐城《新都报》记者得知刘律师竟愿为家庭贫困的当事人几次北上大庆牡丹江打官司,期间过着打地铺、啃馒头的生活后,深受感动,在报纸上发表了《志在维权-记原中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志发》一文。2006年10月,刘志发代理的“苏州潘家姐妹三套房子莫名易主”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省市各媒体纷纷参与报道,中央电视台二套《法治在线》栏目组更是连夜赶来苏州采访录制节目,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于2006年11月30日晚9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

2007年4月,由于多次为当事人维权,为其获得尊严,挽回损失,刘志发律师在江苏省万名律师中脱颖而出荣获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的“维权之星”称号,并拍摄了水城所宣传片。水城律师事务所在做好本职工作和正常的网络推广外,还与《江苏法制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幸成为《江苏法制报》的理事单位,经常在该报上就一些疑难复杂的专题案例进行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法律观点,进一步推进苏州市的普法进程,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2007年9月被苏州市平江司法局指认为苏州唯一的只有8位律师参加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委员。

2007年8月,苏州一高复班以重奖来“忽悠”贫困生,贫困生追讨奖学金无果,刘志发律师通过媒体获知这一遭遇后,主动表示免费为其打官司,苏州《名城早报》、《姑苏晚报》等报纸均作了详细报道。每逢苏州广电总台、《苏州广播电视报》、《扬子晚报》、《江南时报》、《时空》杂志等媒体就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纠纷前来请教刘志发律师时,刘志发律师都热情地给予对方法律上的支援和帮助。《75名“安迪”学生遭遇毕业之困》、《签合同后退房,定金可返还?》《最低消费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谁造就了房奴?》《儿子为钱私卖父母房》《环卫工人车祸身亡引发索赔纠纷》、《业主怒堵小区大门讨说法》、《拆违章建筑也需征得同意》等媒体报道的数百起索赔案件以及苏州市《新闻夜班车》的法治新闻,刘志发律师都参与过法律点评,在江苏省深受好评。

刘志发律师在工作中勤奋敬业,刻苦钻研,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精神,遵守严密的律师执业纪律。愿为当事人所想,敢为当事人所讲,努力为当事人所做,在办案中能为当事人争取节约每一分钱,深受当事人的好评,是一个有着丰富阅历、能独挡一面、有扎实功底、能言善辩的好律师。


刘志发律师联系方式:
执业证号:100997111561
手 机:13052809688
邮 件:lzf@suzhoulaw.com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西泰华8楼839室(人民桥北,南门公交站台下)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图片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携手平江区司法局送法进军营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携手平江区司法局送法进军营
刘志发律师携手平江司法局在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刘志发律师携手平江司法局在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刘志发律师参加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律师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大型广场法律咨询
刘志发律师参加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律师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大型广场法律咨询
平江区全体律师党员到苏州烈士园祭扫革命先烈
平江区全体律师党员到苏州烈士园祭扫革命先烈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刘律师参加律师党员志愿者 和谐服务平江行——与平江实验学校给对签约仪式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参与苏州2009年3•15大型维权公益活动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参与苏州2009年3•15大型维权公益活动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参与苏州2009年3•15大型维权公益活动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参与苏州2009年3•15大型维权公益活动
刘律师与立达超微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经理就公司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立达超微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经理就公司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走进立达超微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所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走进立达超微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所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市文昌弹簧厂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市文昌弹簧厂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与苏州市文昌弹簧厂负责人李文昌就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市文昌弹簧厂负责人李文昌就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新东方厨具有限公司孙经理就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新东方厨具有限公司孙经理就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市高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市高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与苏州市高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翔就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市高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翔就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交谈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红麒麟塑胶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红麒麟塑胶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与苏州红麒麟塑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经理就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红麒麟塑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经理就企业面临的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欧科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欧科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与苏州欧科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就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与苏州欧科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就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难进行交谈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欧科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律师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走进苏州欧科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法律帮助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普法活动
刘志发律师参与平江区普法活动
刘律师参加平江区司2008年度工作总结
刘律师参加平江区司2008年度工作总结
刘律师参加平江区司2008年度工作总结
刘律师参加平江区司2008年度工作总结
刘律师被授予
刘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刘律师发表的论文
刘律师发表的论文
刘律师获奖证书
刘律师获奖证书
刘律师获奖的证书
刘律师获奖的证书
刘律师赴京领奖
刘律师赴京领奖
刘律师赴京领奖(北京人民大会堂)
刘律师赴京领奖(北京人民大会堂)
狮子林管理处邀请刘律师给职工培训新劳动合同法
狮子林管理处邀请刘律师给职工培训新劳动合同法
狮子林管理处邀请刘律师给职工培训新劳动合同法
狮子林管理处邀请刘律师给职工培训新劳动合同法
刘主任被赋予
刘主任被赋予"中国刑辩大律师"称号
平江区司法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平江区司法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刘律师与平江区卫生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卫生局签约
刘律师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约
刘律师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民政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民政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民政局签约
刘律师与平江区民政局签约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律师为篓门街道调节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刘主任参加朝晖帮你忙<全民帮忙大赛>
平江司法携手水城律师义务送普法宣传册4万本
平江司法携手水城律师义务送普法宣传册4万本
刘主任参加平江司法局在三山岛举办的2008年行政报告研讨会
刘主任参加平江司法局在三山岛举办的2008年行政报告研讨会
刘主任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力培训班>会议
刘主任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力培训班>会议
刘律师去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在天安门前留影
刘律师去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在天安门前留影
刘志发律师荣获江苏省电视台授予的“维权之星”称号
刘志发律师荣获江苏省电视台授予的“维权之星”称号
刘志发主任代表平江区全体律师事务所发言
刘志发主任代表平江区全体律师事务所发言
刘志发主任被聘为苏州和协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志发主任被聘为苏州和协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志发律师在平江区蒌门街道五五普法讲座
刘志发律师在平江区蒌门街道五五普法讲座
联系我们
点击查看大图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泰华商城西楼8楼839室
电话:
   
传真:0512-65161881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加入收藏咨询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512-65165818 手机:13052809688,传真:0512-65161881 电子信箱: lzf@suzhoulaw.com
苏州万网 全程策划 您是本站第 1087289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