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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介绍

刘志发,男,195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因热爱法律,立志为社会、为千万个家庭提供法律服务,毕业于苏州大...
律师在线答疑

王平 发表于:[2010-3-10]
取保候审中再犯事能不能缓刑


我朋友取保候审还有几天就一年了,最近有打架了还能不能判他缓刑
刘律师回复:

杨忠辉 发表于:[2010-3-10]
我去年12月份在昆山做了一个工程,帮人家施工,没签施工合同,没有完工,中途退场!当时估算了完成的工程量,对方打了一万三仟元的欠条,并注明在2010年1 月上中旬还款,但对方只到2月13日仅付二仟元,我想请教我如果诉讼对方,诉讼时间有没有限制?建设的地方是村小区监控工程,属于政府工程,可以将村民委员会例为第二被告?
刘律师回复:
不可以将政府或村委会告之法庭,因为打条是个人,谁打条找谁要钱。咨询电话:13052809688

朱纪青 发表于:[2010-3-10]
我儿子今年11岁上4年级,由于在学校上课后休息15分钟的时间里,同班级4个同学玩时其中一男孩不小心把脚扭断去医院治疗后在家休息了2个多月,目前已来学校上学看上去脚还没有完全锻炼好。请问我们做家长的该承担什么责任?
刘律师回复:
只要没有证据认为是你儿子弄坏的是找不到你儿子的。咨询电话:13052809688

薛小平 发表于:[2010-3-10]
你好:86年因父亲看病,通安农村的房子卖给了两个叔叔,同年父亲过世.现在农村面临拆迁,据我了解农村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那也就是说当时即使卖,也是房子卖了,宅基地应该还是我父亲的名下,父亲过世后也没去村里办什么手续,而我们的户口也早不在了村里,现在拆迁,按照规定能得到赔偿吗?
刘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有协议吗?没有你仍可按你父亲的名字拆迁,你叔是拿不到拆迁费的可是安置房屋你们是安排不到的,因为你们没有户口在村里。咨询电话:13052809688

彭亚兰 发表于:[2010-3-9]
2008年1月28日我在一家医院生产,这天也是我不幸的开始,孩子出生时因接生不当导致窒息造成脑瘫,当时我们一直在给孩子治疗没有追究这家医院的责任,现在两年了孩子花了不少钱,病情没有一点起色,现在我们想起诉还可以吗?
刘律师回复:
你们已经超过了起诉期限。咨询电话:13052809688

玉儿 发表于:[2010-3-9]
您好:我咨询的事情 用文字很难说清楚 能请当面说清吗?谢谢  何时有空?
刘律师回复: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421号三楼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刘志发律师,电话:13052809688

伟星 发表于:[2010-3-9]
你好,律师,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朋友和他老公分居两地,我朋友的老公在外面找了一个女的,都快生孩子了,我朋友找他离婚男的不肯,我朋友又不肯回去和他离婚,请问可以在苏州起诉离婚吗?希望你尽快恢复我,谢谢!
刘律师回复:
不清楚你们双方是在什么地方,所以无法给与明确答复,但你们可遵循下面的来确定是否可在苏州起诉:夫妻双方都不在户籍地的话,在外居住1年以上的,在被告的居住地起诉

陈婷 发表于:[2010-3-9]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爸爸再婚已经八年了 (我母亲是车祸过世) 我爸爸结婚前有自己的房子(爷爷自己建造的两层)再婚女伴也是自己有小套公寓
结婚后没有在买房子,一家人是居住在女方家的公寓里,爸爸的房子一直是出租出去的,每年的房租除了供小孩读书和家庭开销之外都由爸爸再婚女伴收管,爸爸和她各自都有孩子(婚前没有做什么公证之类的)如若有一方现在提出离婚,根据法律现有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谢谢,请求您的帮助
刘律师回复:
房子各自归各自所有,租赁产生的租金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咨询电话:13052809688

周益群 发表于:[2010-3-9]
      应诉生产厂家控告结算款,本人定制了泰兴市同际木业生产的实木免漆产品门;09年7月23日签订的协议书,合同工期为30天,质量等级合格,价格参照1500元/套,数量为4樘实木免漆产品门和2樘实木免漆产品门套。
    存在的争议如下:
1、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
1)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缺陷;粘结性能不稳定,接头不规范,有断裂;
2)安装过程对产品造成损伤。
2、结算价与口头协商价有差距;
3、延误合同工期30多天;
4、为采取回访保修处理。
咨询如何应诉生产厂家控告?
刘律师回复:
如果该门已经使用了的话,建议你还款要求对方撤诉;如果没有使用可请求法院进行质量检测。

姚裕 发表于:[2010-3-9]
老师你好;我老婆在和我结婚前谈过一个男朋友,没有领结婚证,但于2008年农历年初四在农村办了酒席,2008年4月25号我老婆在法院调解下解除同居关系,分割了同居期间的财产,当时调解书中这样写的,本案一次性解决,双方无任何财产纠纷,现在对方又提起上诉要求退还彩礼,请问我们有没有败诉的可能?我调了一下当时的卷中没有提到彩礼,就写双方无任何财产纠纷。我们是否需要退还。
刘律师回复:
既然上次已经过法院一次性解决,对方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胜诉。咨询电话:1305280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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